國家林業和草原局、農業農村部、國家發展改革委、財政部、科技部、自然資源部、水利部等七部門日前聯合下發《中國特色農產品優勢區管理辦法(試行)》。
中國特色農產品優勢區以發展特色鮮明、優勢集聚、產業融合、市場競爭力強的農業產業為重點,鼓勵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、林業重點龍頭企業、農民合作社和協會等主體積極參與。申報中國特優區原則上以縣(市、區,林區,墾區)為單位,各地可統籌兼顧糧經產品、園藝產品、畜產品、水產品和林特產品等五大類特色農產品,自主選擇品種。凡申報中國特優區應具備產業競爭力突出、市場建設有力、推進措施務實、示范作用明顯、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要求等條件,對“三區三州”地區認定標準可適當放寬。
中國特優區實行監測評估、動態管理機制,每4年評估一次。對特色主導產業非農化嚴重,特色品牌使用特別混亂,發生嚴重侵犯農民利益、重大生態環境破壞、重大生產安全和質量安全事件等情形的中國特優區,撤銷已認定稱號,3年內不得再次申報。